2名大叔闖屯門藍地水塘暢泳 網民憂安危:「猛鬼水塘」曾奪6小童命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7/31 11:18

最後更新: 2018/07/31 11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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屯門藍地水塘再有市民非法嬉水,而該水塘曾發生多宗小童遇溺慘死事件。

水塘再淪為「免費」水上樂園。繼上月有市民非法衝入萬宜水庫游泳並上載嬉水相片,引起抨擊,本周一(30日)再有網民拍攝到2名中年男子到屯門藍地水塘游泳,雖然有關水塘的水只用作灌溉,未有污染食水的問題,但該水塘一直被附近村民稱為「猛鬼水塘」,多年來至少奪去6名嬉水小童性命,有網民反擔心暢泳大叔的安危。

Facebook專頁「屯門友上載網民Keith Yip提供的相片,該網民指目睹2名中年男子在藍地水塘游水,

我係堤霸(壩)坐一個鐘佢兩條友游足咁耐,勁冇公德心!

網民Keith Yip拍攝到2名中年男子在屯門藍地灌溉水塘游泳。(Facebook專頁「屯門友」圖片)

該帖文發出一小時已迅速吸引逾百個「嬲嬲」,但亦有網民質疑拍攝者為何歷時1小時仍沒有報警,反而有網民關心相中男子的安危,

藍地水塘呢,只係用黎灌溉用……比起公德心問題,不如驚佢地出事,7月又就到。

藍地灌溉水塘又名「老虎坑水塘」,據水務署網頁資料顯示,藍地水塘是本港8個灌溉水塘之一,即儲水只作附近居民耕作灌溉之用而非食用。

據早年報道,該水塘曾發生多宗小童遇溺慘死事件,奪去至少6名小童性命,包括於2002年8月曾有17名小童到該水塘嬉水,5人遇溺,當中1名9歲女童被淤泥吸住,無法脫身,命喪水塘。

有見及此,水務署在上述意外後,已派員在水塘山路入口架起鐵欄,並在岸邊圍起繩索,掛起寫上「不准游泳」字樣警告牌。

另外,根據《水務設施條例》第30(2)(a)條,任何人進入構成水務設施部分的水中或在其中浸洗或沖洗;第30(2)(b)條,任何人沖洗動物或導致或准許任何動物進入其中;以及第30(2)(c)條,任何人拋擲或擺放任何物件於其中,均可被檢控。一經簡易程序定罪,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和監禁2年。過去曾有郊遊人士在大嶼山二澳水澇漕集水區嬉水而遭檢控,最終各被判罰款5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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